中美半导体领域再启战端!福建晋华被美国纳入“实体清单”

美国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

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消息称,决定自10月30日起,采取措施限制对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出口,并将其纳入《出口管理条例》第744部分附件4的实体清单。这是继中兴之后,美国政府再次对中国科技企业实施禁售令,而被处罚的福建晋华同样属于“中国制造2025计划”。


美国商务部给出的原因是:福建晋华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给美国带来了严重风险(Significant risk)。同时,美国商务部还认为,福建晋华即将获得大规模生产 D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的能力,未来将对美国军用系统供应商造成威胁,或影响其长期经营的能力。

美国商务部部长罗斯对此公开表示,“当外国公司从事违反国家安全利益的活动时,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来保护我们的国家安全,将晋华列入实体名单将限制其威胁我们军事系统中必要组件的供应链的能力。”

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成晋华被限的直接原因

晋华被纳入“实体清单”的直接原因是知识产权问题。

2017年12月,美光在加州联邦法院起诉晋华与台湾联华电子(简称“联电”)侵害其商业秘密,称联华电子通过被挖走的 3 名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美光芯片设计,并交由晋华。诉讼文件指出,1 名工程师就窃取了美光超过 900 份技术文件,目前诉讼还在审理中,联华电子已经予以否认。


2018年1月,晋华和联华电子在中国福建提起反诉,指控美光侵犯其专利,法院于7月发布临时禁令,禁止美光在中国市场销售 26 种半导体产品。美光对此提出上诉,坚信联电与晋华的专利无效,且美光的产品并不侵害专利。


中国是美光科技的最大市场,贡献了超过半数的销售额。晋华和联电在中国福建提起知识产权反诉令美光意外受损,甚至被美光认为是两家企业的联合“报复”行为,再加上涉及到了“涉嫌窃取美国企业知识产权”这一敏感点,福建晋华被列入美国 BIS 禁售名单!

美光或是借政府之手

“报复”中国的反垄断调查

2018年5月31日,中国反垄断机构对三星、海力士及美光位于北京、上海和深圳的办公室展开突然调查,认为这三大巨头涉嫌垄断市场操纵价格。

根据我国的《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经营者存在价格垄断行为的,按照《反垄断法》第46条、第47条、第49条进行处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 1%~10% 的罚款,且需要考虑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如果裁定三大巨头存在价格垄断行为,并按照2017年在我国的销售额进行处罚,那么罚款额或在 4.4 亿~44 亿美元之间,而如果考虑从2016年至今的市场行为,以2016~2017年度销售额进行处罚,那么罚金将在 8 亿~80 亿美元之间。


一方面是庞大的中国市场,一方面是上十亿美元的罚金,美光可能认为自己必须做点什么分散一下风险,于是可能就有了美光借美国政府之手宣布对福建晋华实施禁售令。竞争对手受到冲击,美光或从中得到“喘息”!

美国以经济间谍罪起诉福建晋华和联华

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发布消息称,联邦大陪审团对福建晋华(JHICC)和台湾地区的联华电子(UMC),以及 3 位中国台湾公民(Chen Zhengkun, a.k.a. Stephen Chen, age 55;He Jianting, a.k.a. J.T. Ho, age 42;Wang Yungming, a.k.a. Kenny Wang, age 44.)提起诉讼。指控两家企业为了生产半导体 DRAM 存储器,从美国大型企业美光科技窃取了制造和设计的相关技术,犯有经济间谍罪。

此外,美国司法部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禁止进一步转让被窃取的商业秘密,并禁止某些被告向美国出口由联电或晋华制造的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产品。


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美国法典第18篇第3553节),一旦罪名成立,3位个人被告将因经济间谍罪而面临最高 15 年监禁和 500 万美元罚款,以及因窃取商业秘密罪而面临 10 年监禁;两家企业被告将面临没收财产,以及最高逾 200 亿美元的罚款。

福建晋华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确实不容乐观!

负面影响显现:

联电出尔反尔推迟与晋华的 DRAM 合作

在福建晋华被美国 BIS 纳入“实体清单”后,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0月30日发表谈话称,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将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方反对美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反对美实施单边制裁、干涉企业开展正常的国际贸易与合作。中方敦促美方采取措施,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福建晋华也于11月3日发表声明称,晋华公司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


然而,美国商务部和司法部的限制和指控已将福建晋华推到了风口浪尖!福建晋华因此所遭受的负面影响也开始显现。10月31日,联电“出尔反尔”称,目前已接获台湾地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转发的“国贸局函令”,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技术,直到禁令解除,才会恢复为晋华开发技术。联电单方面宣布暂停与晋华的合作,对晋华的 DRAM 产品上市而言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甚至有分析指出,这次联电与晋华遭美方起诉,将逼迫台湾科技不敢向大陆靠,“恐怕连企业合作都会产生寒蝉效应”……

2018-11-08  来源:贸易风险预警    

文章关键词: 韦尔半导体股份  香港华清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中美半导体贸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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